著作权纠纷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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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榜”密室著作权侵权 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6-06

案情摘要

原告东阳正午阳光影视有限公司经《琅琊榜》小说作者授权,独家享有对《琅琊榜》小说改编、摄制和利用小说内容开发桌面游戏及衍生品等权利。《琅琊榜》小说及同名电视剧自2015年起先后获得首届网络文学双年奖银奖、中国版权金奖等多项荣誉,知名度较高。被告北京叁零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叁零壹公司)在其开设的“301•沉浸式超级密室•轰趴馆”中经营“琅琊榜之权谋天下”密室主题游戏。根据该游戏在大众点评上的介绍、宣传、用户点评以及实景体验,原告认为该密室游戏使用了《琅琊榜》小说的主要背景故事、角色人物名称、人物关系、核心故事情节等,构成对小说改编权的侵害;同时密室经营者在密室的宣传、场地牌匾和道具中大量使用了“琅琊榜”标识,构成对原告具有一定影响商品名称的侵害。被告梁某某作为被告叁零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原唯一股东,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被告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涛公司)作为大众点评平台运营方,应知《琅琊榜》小说知名度,但仍放任涉案密室游戏产品在其平台推广销售,亦构成共同侵权。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停止侵权,并要求被告叁零壹公司和梁某某共同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并消除影响。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涉案密室游戏与《琅琊榜》小说的核心人物都包括梅长苏(赤焰军少帅林殊/苏哲)、争夺皇位的皇子靖王萧景琰和誉王萧景桓、禁军统领蒙挚以及悬镜司夏江;两者的故事主线都是赤焰军少帅林殊因火寒之毒而容貌大易,化身江左盟宗主梅长苏,扶持能帮助平反赤焰冤案的皇子登上皇位,最终冤案得以昭雪。该具体情节已不属于“谋士辅佐皇子夺嫡”的思想范畴,而已上升到《琅琊榜》小说高度独创的核心情节,密室游戏中各玩家挣钱募兵、寻找线索等均围绕这一核心情节展开,故该情节可以作为表达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涉案密室游戏构成对《琅琊榜》小说改编权的侵害。同时,在案证据显示《琅琊榜》小说与原告参与摄制的《琅琊榜》电视剧在国内文娱市场获得多项荣誉,“琅琊榜”名称经原告的开发、利用和宣传,在文娱行业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构成具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被诉密室游戏中的实景牌匾、卷轴道具以及在大众点评、美团平台中大量使用“琅琊榜”标识,会导致消费者误认为密室系由原告开设或与原告存在特定联系,故构成对他人具有一定影响商品名称的侵害。被告汉涛公司作为平台经营者不参与商家的任何实际经营活动,本案也无证据证明其存在明知涉案密室侵权仍实施帮助宣传推广的情形,汉涛公司不构成共同侵权。 据此,一审法院判决被告叁零壹公司立即停止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综合《琅琊榜》小说以及“琅琊榜”名称的知名度、涉案密室游戏的经营时间、在线预订及团购收入以及侵权行为性质等因素,酌定被告叁零壹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05万元。在原告主张损害赔偿的期间内,被告梁某某以其个人账户负担密室经营的收入和支出,因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故对被告叁零壹公司的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未上诉,被告自觉履行所有判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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